近来国家把深圳作为试点进行虚拟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应用。现在有许多人参与了虚拟货币的交易和持币待涨。但是还有很多人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不了解,人云亦云。
今天我们以柚子币(EOS)为例解析一下EOS是否合法以及和传销的区别。
2018年9月4日中央7部委叫停ICO,也就是叫停我国境内的代币发行融资。随即监管部门决定关闭中国境内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不能有所谓的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易平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决定只是禁止中国境内的虚拟货币场内交易,并非禁止所有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的交易。在中国境内取缔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并非是取缔虚拟货币。让场内交易退出中国的原因是防范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我们需要区分三个概念即区块链、虚拟货币和虚拟币交易所。虚拟货币不能和区块链划等号;虚拟货币不能和虚拟货币交易所划等号;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区块链没有半点关系。虚拟货币交易所在本质上只是一个提供撮合交易的场所,有些虚拟货币交易所甚至有融资融币的功能,与一般金融交易所没有什么不同。
时至今日世界排名第一的比特币、世界排名第五的EOS在世界200多家交易所继续交易。在我国可以交易的虚拟货币平台有币安、火币、中币、币行、币赢、比特儿、时代、币久等十几家交易所。
目前来看在我国暂时没有合法的虚拟数字货币,因为我国央行不承认虚拟货币是货币,但从没有任何文件禁止中国公民拥有、交易虚拟货币。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法无明令皆可行”,普通公民拥有交易和持有虚拟货币的自由。我国网信办网络安全中心毛洪亮博士在上海举行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技术交流会》上表示系统目前直接受区块链项目备案,并已经支持比特币、以太坊、柚子币主,基于以上主链的项目均可直接选择备案并纳入监管。因此普通公民持有、交易虚拟货币是合法的,只需自担风险。
再来聊聊EOS是不是传销的问题,首先来看看我国对传销的定义:市场监督部门定义非法传销约有三大要点:
1、奖励制度为双轨制也就是金字塔式的奖励制度;
2、发展方式是拉人头;不拉人头就没有奖励。
3、用后参加人的钱给先参加的人发放奖金。
到一定时候必然会崩盘。
再看看国外的合法传销以安利为例。参加过安利的朋友都知道参加时须购买一份安利产品取得资格,然后拉人购买安利产品才有奖励,如果没有拉人购买安利产品,则只能自己使用购买的安利产品。
以上二种传销其共同点是必须拉人参加才能享受奖励,不拉人就没有奖励。
EOS的模式与传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无需发展人就可以每天以柚子币的形式领取奖励,也就是躺赚模式。这是任何传销无法做到的。
所以可以说EOS不是传销。
购买虚拟数字货币要选世界排名前十的币种,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重要的事情说3遍。我国国内发行的代币大多数是骗人的,虚拟一个项目把前景吹嘘的天花乱坠,发行代币后卷款走人的比比皆是。所以国家叫停了ICO就是虚拟数字货币的发行融资。要投资虚拟数字货币要选世界排名前十的币种。
2019年数字虚拟货币世界排名:
1、比特币BTC
2、以太坊ETH
3、瑞波币XRP
4、比特币现金BCH
5、柚子币EOS
6、莱特币LTC
7、恒星币STELLAR
8、艾达币CARDANO
9、泰达币TETHER
10、IOT
比特币、以太坊已经高不可攀了
2019年8月25日22:57分
比特币人民币:71288.52/个
以太坊人民币:1333元/个
柚子币人民币:25.43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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