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财产金额达多少数额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事实上,要构成职务侵占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的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与本身的职权和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比如利用管理的权力或者地位控制等等。
第二,行为人有侵占的行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单位的财产占有己有的才可能涉嫌犯罪,如果是借用没有及时归还的,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第三,侵占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侵占的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不能认定为是犯罪,在被发现之后应及时归还财物,并接受纪律处分。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二、如果数额未达6万元的标准,如何处罚?
如果数额未达到六万元,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是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也是此类案件当事人关心的问题。答案是:如果达不到职务侵占追诉标准,是不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2008年8月14日答复山西省公安厅法制处请示)《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将职务侵占行为界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对达不到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不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侵占公司财物,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如果是挪用公司的财物进行使用的,则可以认定为挪用资金。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前者行为人往往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者一般只是暂时性的挪用,并不是想直接侵占公司的财物。于是,在分别构成犯罪之后,认定的罪名不同,而对行为人的量刑处罚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