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96

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a96
  • 2021-11-01 10:13:29
  • 0
  • 合山律师

一、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是什么?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三、刑事案件的追溯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四、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立案或撤案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安机关即便是要撤销案件,也要出具撤案通知书,并且在撤案通知书中标注清楚撤案的法律依据,如果公安机关违法撤案,受害人可以到监察委等有关部门投诉。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http://www.gdmzwhlytsq.com/a96/154877.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