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三)致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