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案是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结案指结束案件,谓作判决或最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