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微伤可以自诉立案。刑法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使对方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轻微伤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不属于刑法调整范畴,但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由民法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