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具有什么样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目前是非常重要的,国家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情况,也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应当采取法律的程序来维权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