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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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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8 1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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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一、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侵权主体不同。刑事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疏、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赔偿请求人只能通过申请行政机关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获得救济;而行政赔偿则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获得救济。

二、行政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对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赔偿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行为来判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违法情况,所造成的违法后果的不同,也会导致赔偿的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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