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协商分期赔偿,但要经过当事人同意或者有人民法院的判决。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刑事犯罪行为受到人身利害或者直接财产损失的,可以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保障自己的民事权利,如果被告人无力赔偿的,可以进行以下的处理。
1、如果是有能力赔偿而隐瞒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财产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2、如果真的是无力偿还的,协商分期清偿赔偿款。
3、如果被告没有劳动能力、生产困难的,法院可能会终结赔偿案件。
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无力赔偿的案件,受害人要调查被告人是否属于真实的无力赔偿,如果只是故意隐匿财产造成无力赔偿假象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无力赔偿是否属实要调清楚查。确定被告人确实属于真正的无力赔偿后,双方可以和平协商或者人民法院也可以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支付方式,被告人可以被允许分期赔偿。被告人若有隐瞒情况,属于单纯的拒绝赔偿,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