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又提请批捕的可能性有吗?
仍然是有可能被检察批准逮捕的。
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并不表示其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因此而表示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仍会按正常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果检察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的,仍然会批准逮捕。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案情较轻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公安机关可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在案件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后,再由检察院或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申请成功之后不代表着犯罪的判决结果已出来,这只是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要找到合法的犯罪证据,那么也是有被批捕的可能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