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宣布批捕向那个部门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已经批捕,办理取保候审相对要难办的多。如果案件还在办案单位,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然后由办案单位书面告知人民检察院。如果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则应在检察院办理。
二、刑事拘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 4 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代表着嫌疑人出去之后不会给社会或者是他人带来威胁,办理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是不可以去太远的地方,如果真的是有出去的必要,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请假手续,派出所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外出,否则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