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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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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0 16: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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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康律师事务所

在当今这样一个离婚率极高的社会,婚后财产往往是最大的问题,这之中要属房子最重要,分给谁,怎么分,意见发生不一致要如何处理等等。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就是最热点的问题之一。今天,知更鸟的小编来问您解决这个问题。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

(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于符合以上情形,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对于离婚双方来讲,房子始终是最容易引起分歧的部分。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允许查封等处置,不会进行强制执行处理。当然也存在特殊的情况,如生活质量有保障又或已付五至八年租金等情况。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专业人士的具体分析。知更鸟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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