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 ,孩子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那强制执行抚养费申请书怎么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所住地: 电话:
被执行人:所住地:电话: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经***市***法院作出(***)***民初字第***号民事***书,现被执行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抚养费,共计***个月***元。
2、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年***月经贵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申请人从未按生效判决付给申请人一分抚养费,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如下:*******
此致 敬礼
执行申请人:
委托人:***年***月***日
二、抚养费的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相信对大家会有所帮助。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支付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当事人如果拒绝执行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抚养费可能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变更,如果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不足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