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有要求增加财产的情况,比如说一方要求在另一方的个人房产上加名字,但也不排除由于某种原因,一方放弃产权的情况,那么婚后买房一方放弃产权该怎么做呢?
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可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 办理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赠与房产除了要签订赠与合同还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有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在这里杨丽萍律师提示大家:因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建议办理房产赠与的,在签订赠予合同之后还要及时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