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90后情侣,相识不久便开始同居生活,生下一子后,却为孩子的抚养权闹上法庭。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出生于1993年,染着一头红发,穿着时尚前卫,抽烟喝酒样样都行,性格也大大咧咧,典型的年轻“潮人”。而被告鲜某比刘某还小几个月,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修长挺拔,脸上虽还带点青涩,但也是帅气俊朗。鲜某的家中经济条件不错,再加上是独子,因此从小便被家中的长辈娇惯着,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过上了“啃老”生活。刘某和鲜某的家庭情况差不多,也是高中毕业后便没有继续上学。
2013年1月,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里相识,相似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让这两个年轻人迅速地熟络了起来,很快二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便开始同居。半年后,刘某怀孕了,鲜某只好将刘某带回家中,家里的长辈们是又喜又愁。喜的是,盼了这么久,总算是可以抱孙子了;愁的是这孩子才二十岁不到,也没法办理结婚登记。但年龄可以慢慢等嘛,到法定年龄后再去补办登记也行,鲜某的父母就这样接纳了这个怀着孙子的儿媳。
但是很快,矛盾便暴露了出来。鲜某的父母想要一个贤惠听话的儿媳,而刘某和这些词根本沾不上边。鲜某的父母开始头疼,但是为了孙子,也只能谦让着这个儿媳。刘某却不这么想,她在自己家里是宝贝女儿,想怎样就怎样,可是在鲜某家却处处被管束,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而且鲜某居然不帮自己说话反而站在他父母那边。刘某越想越不是滋味,她想要分手,可是肚子里又还怀着孩子,也只能忍着。
2022年5月,刘某生下了一个男孩,鲜某的父母高兴坏了,对这个孩子是捧在手里当做宝贝一样看待。可刘某心里不是滋味,她感觉自己好像只是个生孩子的机器,鲜某家里对孩子的看重远远大于她这个孩子的妈。她开始在家里发脾气,扔东西,甚至是生气故意不给孩子喂奶想要获得家里人的关心,可是鲜某的父母却只觉得她性格恶劣,愈加讨厌她。
2022年1月,刘某在和鲜某大吵了一架后,提出分手并离家出走了。离开鲜某家后,刘某又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孩子不能交给鲜某抚养。春节期间,刘某回到鲜某家中想要带走孩子,鲜某的父母将孩子藏起来并将刘某赶走后将家门换了锁。
刘某讨要孩子未果,便于2022年3月起诉到营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得到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在庭审后,法院考虑到孩子才不到十个月,尚在哺乳期,对母亲有特别的依附性,将孩子判给了刘某,而鲜某则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