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56

离婚后丈夫不养孩子 妻子请求变更抚养权

  • a56
  • 2021-08-18 17:13:07
  • 0
  • 兴城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丈夫不抚养孩子,对孩子不闻不问,妻子起诉到法院要夺回抚养权。

  近日,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2011年8月26日,原告夏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协议离婚,约定由李先生抚养2001年出生的女儿甜甜(化名),抚养费自理。可是,离婚后李先生并未按约抚养甜甜,反而更换了家中门锁,致使孩子不能进家,只得随夏女士生活。这期间,李先生也从未给付抚养费。2022年5月,夏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孩子归自己抚养。

  法院认为:李先生未按离婚协议约定抚养其女甜甜,不尽抚养义务,且甜甜自父母离婚后一直随夏女士生活,其已满10周岁,在庭审中要求继续随母亲生活。因此,由夏女士抚养甜甜有利于其健康成长,遂判决孩子由夏女士抚养。同时,判决李先生自2022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夏女士抚养费600元至甜甜年满18周岁时止。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后丈夫不养孩子 妻子请求变更抚养权 http://www.gdmzwhlytsq.com/a56/4987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