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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房子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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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17 1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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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城律师事务所

  农村建房,大多数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且一般建造房屋可能会因为不同人出资,导致离婚时房子分割出现纠纷的情形也是非常常见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农村离婚房子怎样处理?接下来由知更鸟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农村离婚房子怎样处理

  1、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3、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4、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关于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答疑

  网友咨询:

  您好,律师,我想要问一下如果我在农村老家建了房子,如果离婚的话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啊?我们五年前结的婚,但是她一直生不出娃,我妈觉得她不好,让我跟她离婚,我觉得无所谓,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双方有不同的意见,希望律师帮忙!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是知更鸟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农村离婚房子怎样处理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农村离婚房子的处理方式,因房屋的取得时间不同,或是具体出资情况的不同,分割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知更鸟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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