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写谁?
离婚协议书的谁写的,就写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写的就写男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写,自己写也可以,手写打印都行,就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一式三份,离婚登记时候交婚姻登记处一份。
离婚协议书手写和打印的形式上区别不是很大,最后签字的时候要用手写或按手印。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上海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协议内容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多少天?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天。同时登记离婚要写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中要约定好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