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同样,离婚也是如此,不单单是两个人办个离婚证就结束了的,往往还会涉及到彩礼退还的问题。那么婚前彩礼是个人财产吗?男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怎么分割?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婚前彩礼是个人财产吗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二、男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怎么分割
离婚男女双方彩礼返还、分割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三、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男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大家: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因彩礼应返还多少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规定,可根据双方婚姻维持时间长短,还有双方的过错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