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北省正定县的张女士没有想到,自己还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却接到了一封律师函,要求其向开发商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否则,开发商将有可能将其告上法庭。而在张女士看来,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在先。
从今年6月底以来,张女士所购买的“华府名邸”开发商与数百名业主纠纷不断。在正定县,这个纠纷备受关注。
业主:开发商不履约
华府名邸占地125亩,建筑面积21.09万平方米,整个小区均为高层,最高的达到33层。
这个项目由河北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在该公司的广告宣传中,“华府名邸,改变一座城市”的口号颇为响亮,吸引了不少购买者。
2007年1月,这个楼盘开始销售。在排了一下午加一个通宵的队之后,正定县居民包女士(化名)拿到了一个VIP号,以2460元/平方米的价钱购得该小区一套128.44平方米的商品房。
“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多万元。”包女士告诉记者,在华府名邸开盘之前,正定县还没有高层的住宅,商品房最高价是1700元/平方米。
按照合同约定,河北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然而,当接到开发商通知收房时,已经约定交房日期半年之后。而且,业主们赶到小区后发现,麻烦来了——小区路面还没有硬化,绿化、消防等设施都还没有完成。
张女士说,开发商拿出一个房屋面积测量表,要求补足超出的1.3平方米的房款,但没有说明最终的房屋面积是谁来测量的。
而且,开发商并不把钥匙直接交给业主。业主需要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之后,才能拿到钥匙。
一部分以分期付款方式买房的业主,需要在这个时候交纳房屋尾款;一些实测面积超过原本约定面积的业主,要补足差额,此外,所有业主都要交1500元的可视对讲机费用、1.8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还有不同价格的车辆管理费。
这样的交房方式让张女士等业主感觉非常不舒服,“延期交房这么久,只字不提,还未经业主同意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张女士说,当时根本就没有看到交房所需要的“两书一表”。
“两书一表”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情况下,是开发商交房所需要提供给业主的交房条件。
张女士拒绝收房。一直期待住进高层大房子的包女士等也拒绝了收房。延期交房违约金、物业费、房屋面积增大部分谁承担、可视对讲机费用是业主们集中反映的几个问题。
按照合同约定,延期交房需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五(三个月之后万分之十)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由业主承担,超出3%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可视对讲属于配套设施。对物业费,之前并没有任何约定。
业主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开发商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在一些业主分别向县、市、省反映情况之后,正定县组织了多次由业主代表、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纠纷协调会。
“让我们业主觉得比较公正的是8月10日县信访局公布的意见。”业主辛延英告诉记者,当时信访局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当着业主的面宣读了县里的意见,包括违约金按合同履行,建筑面积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由物价局进行核定等内容。
但4天之后,解决方案变成了由开发商与业主分别谈判解决,半个月之后如果还解决不了,再由县相关部门参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