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93

取暖费须7成业主同意 不公示可拒交

  • a193
  • 2021-07-09 16:16:47
  • 0
  • 西宁律师

  西部网讯 (记者 马广浩)离2010年冬季供暖只有一周时间,西安不少自备供暖小区的业主和物业依然在为涨幅较大的供暖费争执。对此,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备供暖价格上涨应低于0.5元/㎡.月,如果小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就直接收费,业主可以选择拒交。”

 推荐阅读:

  逾期交房 可解除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

  物价局:自备供暖价格上涨不应超过0.5元/㎡.月

  受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今年西安不少自备供暖的小区都在酝酿上涨取暖费。曼哈顿洋房小区用自备锅炉取暖,去年供暖费5.9元/㎡.月,今年上涨到了7.4元/㎡.月。很多业主质疑,西安市集中供热只有5.3元/㎡.月左右,这样的供暖费涨幅到底合不合理,两者为什么会差这么多。

  “自备锅炉供暖价格与市政供暖价格不能对比。”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邱仲琴说:“因考虑到市民承受能力,今冬西安市并没有上调市政供暖价格。但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则是协商定价,各小区根据实际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协商、公示,然后报物价部门备案,由于天然气和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以自备锅炉供暖价格会高于集中供热。”

  供暖费到底该按建筑面积收,还是按套内面积收,这要看物业和业主事先在购房合同或供热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物价部门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总而言之,供暖方面的很多问题是需要双方协商决定的,任意乱涨价的行为都是不对的。”邱仲琴告诉记者,根据去年的数据以及今年原材料上涨进行的测算,今年供暖费增长幅度应该在0.2元/㎡.月——0.5元/㎡.月。

  “大马拉小车”导致取暖成本增加

  自备锅炉供暖小区供暖费的上涨,除了天然气价格上调外,锅炉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有很多楼盘是分期开发,为节约成本,一些开发商购买锅炉时会选择吨位较大的锅炉。而锅炉的质量和规格决定了供暖对原材料的消耗。“一个可以为一万住户供暖的锅炉为五千住户供暖,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住户的取暖费肯定会上涨。”邱仲琴称,“大马拉小车”似的供暖方式也是居民取暖费上涨的原因之一。

  供暖备案需70%业主同意 直接收费业主可拒交

  为规范自备锅炉小区供暖价格,防止部分供暖单位乱加价,西安市物价局从2008年开始实行协商备案审核制。要求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应根据实际成本测算,充分与业主协商,并在物价部门备案后,在小区进行为期5天的价格公示。

  据西安市物价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自备锅炉备案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170多个小区在物价局备案,2009年上升到220个,预计今年还会大幅度增加。

  但记者采访中却发现,很多小区物业在确定供暖价格时并没有与业主协商。华城国际小区物业贴出的“供暖方案公示”上显示,有56%的业主认为6.4元/㎡.月——6.8元/㎡.月最合理。但记者随机采访了6位业主,都不知道小区有过供暖调查回访。

  而位于高新区的未来城小区的物业更是连公示都没有做,就直接通知业主今冬供暖价格为6.9元/㎡.月。

  “物价局会核查小区物业的供暖方案,随机电话询问业主是否同意小区的供暖方案,有70%的用热户同意才能办理备案手续。”邱仲琴说,物业除了召开协商会议外,还可通过发放问卷、设立供暖咨询台等方式,主动协调。如果小区在与业主协商供暖价格中,过程不够公开透明,不履行备案手续,便擅自确定供暖价格,将无法在物价部门备案。

  物价局工作人员说,如果小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就直接收费,业主有权拒交。

  业主呼吁:职能部门请勿置身事外

  自备锅炉小区供暖难,说到底是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而仅靠物业和业主两个当事人自行协商,目前看来无法避免单方涨价、双方纠缠等问题出现。在采访中,很多业主都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在这场供暖纠纷中不要置身事外,只图自己清净却寒了老百姓的心。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取暖费须7成业主同意 不公示可拒交 http://www.gdmzwhlytsq.com/a193/321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五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