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营运证办理:
一、申办人应具备的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
4、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三、办理程序:
1、携带上述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
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
持有C类以上(含C类)机动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经出租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识,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办理服务监督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