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
1、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过户非本市人口还需有效期内成都暂住证,转籍则不需要暂住证),
2、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
4、卖方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卖方单位公章
5、公司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合同
6、买方本人到,车到。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