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1日起,老旧车淘汰报废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最大行驶里程60万公里强制报废。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