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年检注意事项

  • a123
  • 2021-11-29 11:01:18
  • 0
  • 武汉律师

汽车年检要注意事项如下:
1.提前安排或网上预约时间
年检的时间,依据汽车上牌照的月份。
此外,在行驶证的副页和贴在风挡玻璃“检”字标签的背面,也都写着有效期,有效期截止了,就是该验车的时候了。
检测场通常月初人少,月尾人多,所以,最好选在月初去年检,省得因排队耽误时间。

2.处理车辆违章、检查保险
年检之前,先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车有没有违章记录。
有的话,需要先去交通队的执法站,把违章处理了再去验车。
交强险,全称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必须处于有效期内,因为这份保险属于强制险,至于其它的保险,属于商业险,是车主的个人行为,年检不管。

3.清理车辆外观、检修车辆
如果汽车有明显故障,比如,发动机的尾气呈黑色或淡蓝色,灯光不全,大灯明显感觉不如以前亮了,或者是刹车有点儿不灵或刹车的时候,车头会偏向一侧等等,一定要先去维修站修理。

4.检查随车工具,前往检测场之前,检查一下三角标识是否在车上,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范围内。

5.带齐证件票据现金
年检时,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凭证。
以小型客车为例,年检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北京地区为例),检测尾气费用:75元;安全检验费用:36元。
此外,如果检验不合格,车辆需要调修,车主自行决定调修的地点,可以回4S店调修,也可以找修理厂调修,更可以在检测场就地调修。
就地调修的费用也要准备好。

6.检测场检测
首先要核对交强险、行驶证;第二要检查外观(车身上如果有贴画、帖字,得撕掉才给验车);第三要看拓号(验明正身,防止冒充年检);最后要看尾气排放,刹车,灯光。

法律依据:《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年检注意事项 http://www.gdmzwhlytsq.com/a123/23863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