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必须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据证明的,不得扣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