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会迫使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易造成刮擦、追尾事故几率上升,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出现低速行驶最多的是一些严重超载、超限和机件老化的中大型货车。
高速路低速行驶属违法,同样需要承担违章行为的处罚。
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但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
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