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副页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要提供暂住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