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2分;其中驾驶运营车客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
车辆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