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超速10%未达20%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九项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九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