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不需要收费,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时如有逾期就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