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区别是:
一、原因不同:
二审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
再审是因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提起方式不同:
二审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再审提起的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