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检察院通知受害人去干嘛

  • a123
  • 2021-11-29 09:29:14
  • 0
  • 武汉律师

1、告知被害人及相关亲属等配合检察院控诉犯罪,也就是说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出量刑主张。

2、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说是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可要求其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检察院通知受害人去干嘛 http://www.gdmzwhlytsq.com/a123/230171.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