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
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
然后驾驶员可以回到当地城市,携带行驶证、驾驶者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罚款和到车管所进行扣分。
或者到年尾,车辆要年检的时候,将所有违规行为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二情况:在省外违章违章时,如果两省的交通信息互联,就可以回到自己省办理罚款,否则就要到当地处理了。
在外省出差或游玩时,如果现场被交警抓到违章,那么就要及时到本地处理违章了;如果回到自己省内才收到罚款通知单,可以到所在城市的交管本门查询违章情况,如果可以查询,可以着行驶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到那里处理交通违章;如果查询不到,那可以不理睬,这不影响到车辆年检。
可以下次去该省时缴纳罚款和扣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