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罚款200元,一次扣6分。
解释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