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动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