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