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在20日内安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