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不能附带民事诉讼。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害人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因此,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