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规定有以下几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况的,应自行回避。
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同。
3.《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
4.法律和最高检规定,回避的情形分为三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上级领导和机关要求回避。
法律将自行回避作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义务来强调规范,意图约束司法机关自避嫌疑,以确保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