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跟检察院的量刑没有关,检察院没有权力量刑,他只能提供量刑建议,如下: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量刑理由主要包括:
(一)已经查明的量刑事实及其对量刑的作用;
(二)是否采纳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表的量刑建议、意见的理由;
(三)人民法院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第三条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