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 a123
  • 2021-11-29 09:20:05
  • 0
  • 荆州律师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http://www.gdmzwhlytsq.com/a123/22933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