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一男子冒充警察进行扫黄,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冒充警察犯案是比较的常见的,那这起男子冒充警察扫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男子冒充警察扫黄怎么处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知更鸟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子冒充警察扫黄具体情况
山西太原一男子因长期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冒充警察以“扫黄”的名义进行敲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警方破获一起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诈骗系列侵财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10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周姓男子报案称,他被该局一个名叫“尚某辉”的警察连续敲诈多次。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对线索进行了核查,确定是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对周某实施了敲诈勒索和诈骗。
二、男子冒充警察扫黄怎么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要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罪量刑标准大致如下:
1、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包括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移除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是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第124条规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包括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的前期增加一个月,第125条规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包括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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